第273章 成为一小兵-《冒姓秦王,让大一统提前百载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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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是麻木,是力量。

    白天,他跟着巡边的队伍出去,骑着马在戈壁上行进,看那些被风沙侵蚀了千年的山峦,看那些干涸的河床和稀疏的灌木丛。

    巡边的路程很长,有时候要走一整天,从日出走到日落,中间只在背风处停下来啃几口干粮、喝几口凉水。

    他和兵卒们一样,用粗布包着干粮塞进嘴里,用皮囊灌满凉水仰头灌下,吃完喝完抹一把嘴,翻身上马,继续前行。

    他学会了在风沙中眯起眼睛辨别方向,学会了在没有任何标志物的戈壁上找到回营的路,学会了根据星星的位置判断时辰,学会了用耳朵听出马蹄声背后隐藏的危险。

    他学会了这些,不是从书本上学来的,不是从荪巳的教诲中学来的,而是从脚下的土地、从头顶的天空、从每一次巡边的路上一点一点地、用脚底板和脊背磨出来的。

    有一次,巡边的队伍在返回途中遭遇了一小股狄戎的游骑。

    那是赢说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战场。

    没有排兵布阵,没有擂鼓助威,只有突如其来的箭矢、震耳欲聋的喊杀、和马匹倒地时发出的惨烈嘶鸣。

    他骑在马上,手里握着戈,看着一个狄戎骑兵朝他冲过来,那张被风沙吹得黝黑的脸上满是狰狞,手里的弯刀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刺目的弧线。

    赢说本能地举起了戈。

    戈刃砍在对方的肩甲上,对方的弯刀擦着他的耳畔掠过,削掉了几根头发。

    两匹马交错而过的那一刻,赢说看见了对方的眼睛——那双眼睛里没有仇恨,没有愤怒,只有一种原始的、动物性的杀意,像是在大漠中争夺水源和草场的两只野兽,不是你死,就是我亡。

    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那个骑兵从马上捅下来的。

    只记得戈刃刺入对方身体的瞬间,一股温热的液体喷溅在他的手背上,黏稠的,带着铁锈的气味。

    他的手在发抖,整个手臂都在发抖,戈柄差点脱手。

    可他咬紧了牙关,死死地攥着。

    战斗结束得很快。

    狄戎游骑只有十几个人,被巡边队伍击退了。

    赢说骑在马上,看着地上倒着的几具尸体,看着兵卒们在清理战场、收缴兵器、给受伤的同伴包扎伤口。

    他的手还在抖,可他强迫自己不要移开目光。

    他看着那些尸体,看着那些血,看着一个年轻的兵卒蹲在地上,用一块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同伴脸上的血迹——那个同伴的眼睛还睁着,可已经没有了呼吸。

    “第一次亲手见血?”

    子午虚的声音从身后传来。

    赢说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如今,赢西也算是放下了身段,而不在明面上讲究什么礼节。

    子午虚策马走到他身边,低头看了看他手上还在往下滴的血,伸手将他的戈接过来,用一块破布仔细地擦拭干净,然后递还给他。

    “习惯就好了。”子午虚说,语气里没有安慰,也没有同情,只有一种历经沧桑之后的淡然。

    “边关就是这样。“

    “今天你杀他,明天他杀你。“

    “没什么道理好讲。”

    赢说接过戈,将戈柄攥在手里,感受着木柄上残留的余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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